古代哪个职业更近似于现代的律师?
讼师。
讼师是以协助他人办理诉讼为职业的人。早在宋代以前,就已有专人从事讼师之职,工作基本上就是为人代作诉讼文书或呈请文书。而古代的法官是一种职务,而非“职业”。
讼师是中国古代历来诉讼案件中的重要角色,这一角色不但可以左右案件的胜败输赢,而且对原告与被告双方的生死都起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一张嘴就可以草菅人命,同样的一张嘴也可以力挽狂澜,这就是讼师的力量。
古代最早的讼师
从现有史料来看,最早的讼师应该是春秋时期的邓析。邓析是郑国的大夫,也是一个著名的法律专家。他一面潜心研究法律,编纂刑书,一面又广招门徒,聚众讲学,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为那些打官司的人提供帮助,并根据案件大小和案情轻重的不同,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
邓析的这一做法,很受那些打官司的当事人的欢迎,但在执政者看来,此举无疑是在鼓励人们打官司,只会使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扰乱了善良风俗与社会秩序。结果,邓析竟被郑国执政者抓起来杀掉了。
邓析被杀,有着比较复杂的社会原因。但从中可以看出,官府对帮助别人打官司的行为是不提倡甚至是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