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人权宣言》于《独立宣言》的异同

《人权宣言》(即《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德国学者耶利内克(Georg Jellinek)认为人权宣言以美国的各州宪法的权利法案为蓝本,甚至"基本上是抄袭北美各州权利法案而来的",法国学者布特米(Emile Boutmy)则认为人权宣言是法国的文本是法国原创的,与北美的权利法案都源于欧陆的"18世纪精神",关于这一点,学术界目前仍没有***识。可以确定的是,宣言确实采用了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其中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等原则。

《独立宣言》是指《美国独立宣言》,该宣言是为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于费城批准,当日兹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同签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此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

《人权宣言》和《独立宣言》都是资产阶级宣言,都是反封建斗争的纲领性文件,它具有进步性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