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6月5日上午10:00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介绍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情况。据介绍,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不变,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不变,实施放宽条件政策不变。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考生均可报考。
与去年相比,今年司法考试相关政策的新内容包括:
其一,放宽条件地区范围有所扩大。今年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这37个县级区划内的考生,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其二,简化了部分考生的报名手续。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不再要求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信息,改由考生本人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不再要求其报名时出具格式证明,也改为由考生作出相应承诺。
此外,为便利港澳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取消了要求台湾考生使用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公证的规定,对香港、澳门考生报名时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信息,改为由考生对本人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另外,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今年将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