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中两个过半是什么
村委会换届中两个过半是指:
1、投票总数超过本村选民半数,选举有效,少于或等于本村选民半数的选举无效。
2、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一章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一是召开村民会议推选。可召开全村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过半数选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数多的(简单多数)当选。
二是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过半数选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推选有效;以得票多的(简单多数)当选。
三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是修订后《选举办法》新增加的内容,其目的主要是降低推选成本,简化推选程序。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得票多的(简单多数)当选。
也可由村“两委”拟定建议名单,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一半以上。
扩展资料:
关于选票计算问题:
根据选举方式的不同,在提名和正式选举时选票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
(1)不分职务提名时,以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不分职务选举时,选票计算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判断入围,即该候选人三种(二种)职务所得票数相加是否超过参加投票选民一半以上。
二是确定当选职务,判断入围的候选人当选何种职务要以该候选人在该种职务所得票数多少确定,以得票多的当选,排列顺序为由多至少。计算选票时,实行高职低计。
(2)分职务提名时,按选民在各职务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选票计算时实行高职低计。分职务选举时,以候选人得票多少确定是否当选,但得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一半以上。
参考资料: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