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荆再三谋反,汉明帝都没有对其进行处置。帝权是否真的凌驾于法律之上呢?

这不是很明显的吗,在古代的时候王权至上,法律的建立就是为了巩固王权而已,古代的法律根本就是皇帝实行自己权利的一种工具而已,所以王权在古代应该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在古代整个国家都是皇帝的私有财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说来法律就相当于是皇帝家的家法,你说家法会约束自己家的主人吗?

所以是否遵守法律完全是看当权者的心情而已。为什么在古代皇帝一定要强调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因为这样能够得到民心。为什么这样能够得到民心呢?因为古代的人觉得这是一种莫大的恩赐,他们已经习惯了天子高高在上,而自己只是卑微的顺从者,他们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因为在古代的时候,在所有的人的心里都将皇族当成这个天下的主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王权至上对他们来说是理所应当的,没有人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通过上面这三个设问吗,我们可以更加深刻的对古代人根深蒂固的王权至上的观念有一定的了解。所以皇帝做事情可以不用遵守法律,因为在古代的时候皇帝说的话皇帝做的事就是法律,没有人敢反对,也没有人回去反对皇帝,如果有那就是乱臣贼子。

这样一看,上面的问题的答案不就是很明白了吗?在古代的时候帝权应该是在法律之上的。什么都是皇帝说了算,所以汉明帝没有处置谋反的弟弟,没有人敢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