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或是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男女双方的单身以及无血缘关系证明;

4、3张两寸以上男女近期结婚登记照;

5、再婚者准备离婚证或是离婚证明。

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

3、男女双方无配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综上所述,一般办理结婚的地方在户口所在地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结婚登记处,先填写二张申请表,男女各一张,然后再将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婚检报告、照片三张一起交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他们会先审核相关证件,然后再正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