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化的社会
作为文化群体的蒙古人,长期以来基本保持着“逐水草而游牧”的生存方式。这种生业方式,当它成为一种长久的历史实践时,必然地创造出了与之相应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是以人家畜和环境三个要素构成的特殊的生业方式。在这个生业方式——由人、畜和自然构成的人工生态系统中,牧民通过家畜的中介反馈来适应环境,扮演着生态调节者的角色,与此同时牧民在萨满教的氛围中体验着敬畏自然、注重和谐、崇尚自由的审美境界,这使得蒙古族游牧文化具有了一种深刻的生态内涵和强烈的艺术气质。
古代蒙古社会,政治制度方面对个人的管束不大,游牧民不仅有一定数量的个人财产,在一定的区域内还可以自由迁徙。普通领主也享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蒙古古代法律制度较为宽松,很少伤及个人人身,而是以罚畜等手段为主。早期的宗教--萨满教并不触及或约束人的内心、灵魂。这些社会现实,为蒙古人的自由精神的滋生和成长提供了客观基础。草原传统文化中的自由精神是从其社会、文化内部自发形成的。但是蒙古人的自由精神存在着本身的脆弱性,主要原因是缺乏强有力的理论信仰作为导向,仍处于自发形成的较低层次,往往表现为无目的性、无核心和无凝聚力,它与散漫、无政府状态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在古代蒙古人的伦理道德生活中,务实的态度同样是其所固有的。在阿阑豁阿“五箭训子”的传说中,我们看到这位母亲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教育儿子们,一定要精诚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能在乱世中站稳脚跟,发展壮大起来,否则就会被击垮、消灭。这种教诲在当时那种部落纷争、动荡不安的社会中是十分实用而有益的。从文献资料的内容来看,如《成吉思汗箴言》或《智慧的钥匙》等反映出来的都是一种切合实际的道德原则和处事法则,并没有空洞的说教和虚无飘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