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有什么区别

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区别有:级别不同、受案范围不同,详解如下:

1、级别不同: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除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内。高级人民法院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审判机关,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上级单位为最高人民法院。

2、受案范围不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依法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依法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省级人民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

3、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