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属于公法还是私法
《劳动合同法》既有公法关系又有私法关系。即便是公法关系,它也是以保障私人利益为主要目的的,如国家机关监督劳动执法发生的关系。
劳动合同是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殊合同。公法的调整原则是公法关系完全依法设定,私法的调整原则是“协议即法律”。“私人自治”是公私法之分的重要概念,其主要含义是:个人享有财产和缔结合同的绝对权利,国家的活动仅限于保障个人的这些权利并充任私人之间纠纷的裁决人,而不应干预个人的自由。只有实行“私人自治”的合同才具有私法性。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就个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于雇用合同而成立的法律关系而言,显然属于私法范畴。但劳动法中又包括了以国家作为雇主的大量规则,加上国家对私人企业劳资关系的积极干预,这使劳动合同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性,或者说这种合同既体现国家意志,又体现双方当事人***同意志。这种特殊性在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中体现出来。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法定内容和商定内容两部分,其中法定内容主要有: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是法定的,必须在劳动合同中依法规定。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前者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后者则是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 3、劳动待遇。包括工资、保险、福利等劳动待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当事人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具体执行办法,但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公法是调整国家及社会关系的法律,它以权力为轴心,严守“权力法定”的定律。 私法主要是调整公民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它以权利为核心,适用“权利推定”的逻辑。 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公法以研究公权力、公权力配置、公法关系和公法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刑法。 私法相对于公法,一般而言指的是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等。也可以理解成私家所定的法规。合同法是公法还是私法呢?劳动合同法可以是公法也可以是私法,无论是处于那种性质,法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障自然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并且对于实施侵害行为进行一定处罚。法律是我们公民维护自己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一定要多了解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