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前和战后的君主立宪制有什么区别

日本近代政治结构的形成与发展是资产阶级革命后,维护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环节,是建立现代政治体制国家的探索过程。明治维新后日本废除了幕府制度,重新建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统治,为了加强和确保天皇“万世一系”的统治,1889年制定了《大日本国宪法》,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天皇,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直接统帅军队;由天皇任命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组成内阁,内阁在法律上对天皇负责;日本帝国议会由世袭的贵族院和选举产生的众议院组成,对天皇起咨议作用。“明治宪法”确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政体,立法权和行政权依然掌握在天皇手中。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国土狭窄、资源匮乏、市场狭小的矛盾日益突出,日本大步走上侵略扩张的道路。1929年爆发了世界经济危机,国际资本主义间的矛盾使国内阶级矛盾更加突出,和日本的军阀政治相联系,通过1932年的5.15事件和1936年的2.26事件日本彻底军国主义化。日本为了加紧对中国的侵略,策划并制造了1931年的9.18事变和1937年的7.7事变,使日本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终于爆发了太平洋战争。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后,处于美国占领之下,天皇的战争责任勿庸置疑,但美国为了远东争霸的需要保留了天皇。1947年日本制定了新宪法,建立了议会君主制的现代天皇制。天皇原有的权力被剥夺殆尽,不再有统帅军队、缔结条约、决定立法的权力。天皇的实际职能与英王相似,但又有所不同,英王是法律上明确的世袭国家元首,是一切权力之源。而日本宪法明确主权在民,天皇只是国民整体的象征,没有明确规定他是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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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前和战后都属于君主立宪,当然,战前和战后宪宪法所规定的君主的权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