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烟规定的处罚
法律分析:对于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的吸烟者,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乱扔烟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