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没有。
法律分析
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的身为分为几种不同情况,主要包括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的孙子孙女,或者外孙,外孙女,甚至是曾孙辈的孩子,但是要直系血亲才可以,也就是说继子女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被继承人有合法收养的子女,或者已经确定有很明确的抚养关系的子女的,亲生具有血缘的子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但是抚养关系的子女没有代为继承的权利。去世的父母亲生子女在法律下成立的子女关系下的孩子是可以代为继承的,即不论其孩子是否有血缘关系或者是其他法律承认的抚养关系,养子女等都是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在法律上并不构成代位继承的关系,因为其与被继承人并没有直系血亲,而代位继承人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是被继承人晚辈的直系血亲的后代,很显然继子女并不符合法律上的继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