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国家规定

法律主观:

食物中毒,可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主要包括:

1.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

3.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