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区别
法律分析:
村委会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区别: 1.参加会议的人员构成不同:村委会会议是有村委会成员构成,一般3至7人。村民议事会是有村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构成。 2.会议的性质不同:村委会会议,是研究一些村内事物,做出提案,提请村民议事会讨论。村民议事会是讨论、分析这些提案的可行性,将提案进一步完善,然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表决通过后,村委会才可以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