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其地位的具体表现

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其地位的具体表现:

1、国务院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行政工作;

2、国务院统一领导各职能机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

3、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属机构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4、国务院规定中央和省级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5、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以保证全国行政工作的统一和畅通。

6、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7、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8、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9、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10、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综上所述,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体现在国务院领导所有行政机关,国务院有权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命令等方式决定行政系统内的事项,国务院还具有政策形成功能,不仅可以形成行政系统的政策,还可以通过积极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议案和建议等方式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形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