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属于

思想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都是合法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社会关系,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志,

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在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态。与一般的社会关系相比,它有三个最重要的特征。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前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而出现的一种状态,因此,没有法律的存在,也就不可能形成与之相应的法律关系。因此,凡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内的社会关系都可称之为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它是法律化的社会关系,当事人之间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分别享有一定的权利或承担一定的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联结人们之间的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在法律规范中,一个人可以做什么、不得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行为模式是国家意志,体现了国家对各种行为的态度。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就意味着国家意志所授予的权利受到侵犯,意味着国家意志所设定的义务被拒绝履行,因此,一旦一种社会关系被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之内,就意味着国家对它的保护。

参考资料:

引自“洪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