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宪法的性质是?

1919年的《德意志联邦宪法》,又称“魏玛宪法”,其性质是资本主义宪法。

“魏玛宪法”规定德国为联邦制。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还增添了许多新的权利,包括经济方面的权利、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劳动方面的权利,以及文化方面的权利。被世界法制史学界一般认为是世界现代宪法史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