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要求有哪些
法律分析: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接触小于1米距离时应佩戴口罩;公***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身体出现不适,前往医院就医人员应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数量;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工作生活场所加强通风消毒。要落实“四早”措施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早发现、早报告。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早隔离、早治疗措施。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最小单元,果断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