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判决书判不准离婚怎么办

若对判决结果不满,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理解判决原因

在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夫妻双方应首先仔细阅读判决书,了解法院为何作出此判决。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因可能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妥善解决、财产分割是否公平合理等方面。理解判决原因有助于夫妻双方更好地调整心态,为后续行动做好准备。

二、沟通协商

若夫妻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双方应坦诚相待,尊重对方的意见,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沟通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或调解机构的帮助,以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

三、提起上诉

若夫妻双方对判决结果不满,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双方还应了解上诉的法律程序和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便作出明智的决策。

四、寻求法律援助

若夫妻双方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缺乏信心,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双方的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协助双方完成上诉程序,并争取最好的结果。

综上所述:

当第一次离婚判决书判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应理性对待,了解判决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若对判决结果不满,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尊重法律、尊重对方,***同为解决问题而努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