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专业想修法律双学位

一,想修法律双学位,可以,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当事人所在的学校有开设法律本科专业;

2,当事人的学习成绩,达到相应的选修双学位的要求。

二,第二学位报考条件:

1,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3,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

4,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5,辅修二学位招生范围是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

6,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

三,招收范围:

1,辅修学位招生范围是本校大二学生,并且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报名,经录取后在大三开始跟班或单独开班学习;

2,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

3,毕业待遇: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为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