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纠正违法后法律规定的回复时间

法律上未明确,但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回复,纠正违法通知书上明确了回复时间的,按要求时间内回复。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纠正违法通知书作为检查法律文书,是检查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纠正违法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内容详实,核清违法的事实,违法行为,列明纠正违法依据,正确使用法律术语等实行一事一纠,按照文号、发送机关、违法情况、纠正意见、整改时限的格式严格制作。公安机关不服该院纠正违法意见的可以申请复议、提请复核,督促回复机制。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该院。责令或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但不是行政处罚。责令或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是行政机关在处罚前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或者委托事业单位对或者单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过错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纠正违法通知书后按违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限期整改。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第一百零八、 第一百六十四条改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