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管辖法院

法律分析:1,已经协议约定管辖的,以协议管辖为准。2,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