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斌的外界评价

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竭力维护职工权益,无私服务职工群众,每年亲自办理大案十几起,指导、帮助全省各地工会办理案件几十起,接听、处理来电、来信、来访上千宗,被称为“工人律师”。他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建议制定和参与起草多部涉及职工权益的地方法规。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送法上门”活动,受到职工欢迎。他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工会法律工作者、广东省总工会优秀***产党员。

2006年,他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2007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