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的遵循的原则

国有资产评估遵循的原则:

国有资产评估原则和组织管理国有资产评估是由评估机构或人员遵循经济规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据有关资料,坚持一定原则,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评估目的和规定的标准及程序,对资产的价格进行判断和估计。

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真实性是指资产评估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必须是客观、真实、可靠的。科学性是指评估时采用适当的方法,运用正确的参数,有理有据地进行科学分析。可行性是指评估得出的结论应该是信得过的、可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资产评估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实行有偿服务。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审计事务所等机构或者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均具有承担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资格,并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