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特点有哪些

19世纪中期,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竞争已占统治地位,各国已进入了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阶段的后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各国工人运动的普遍高涨,再加上各国“工厂法”的不断推出,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作用愈加明显,自由资本主义中后期劳动立法,在内容和范围上,较之初期阶段,有了较大发展。

(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

(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

(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

(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英国议会早在1824年就废除了1800年实行的禁止工人组织工会的法律,承认工人有组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力。

(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成为劳动法的内容是从德国开始的。

(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特点:工厂立法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广越充实,但是发展的进程比较缓慢,而且很不平衡,也不稳定,不但劳动法的范围不广泛而且对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有限还缺少必要的保障,实施效果并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