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局和公安局的区别
铁路公安局和公安局的区别,具体如下:
1、管辖范围不同。铁路公安局管辖铁路沿线侵害铁路利益的案件,公安局则管辖发生在辖区内的案件;
2、受地域限制不同,铁路公安局不受地域限制;
3、作用不同,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铁路公安局系原铁道部公安局,又称公安部十局,负责领导全国国有铁路路内的公安业务工作;
4、隶属不同,铁路公安局属于企业公安,主要处理和铁路运输有关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与地方公安相应级别属平行关系,并无隶属;
5、案件移送不同,铁路公安局侦办的案件移交铁路检察院及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铁路法》
第四十三条 铁路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同维护铁路治安秩序。车站和列车内的治安秩序,由铁路公安机关负责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由地方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同负责维护,以地方公安机关为主。第二条 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
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
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秩序,妨害公***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