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会议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有其相应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五条 并购重组委由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多于40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不多于11名。并购重组委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设置专职委员。
第八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
(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三)熟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四)精通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
(五)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要求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三)不得泄露并购重组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四)不得利用并购重组委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中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
(五)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金、物品等馈赠和其他利益;
(六)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买卖上市公司的证券;
(七)不得在履行职责期间私下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接触;
(八)不得有与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串通表决或诱导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表决的行为;
(九)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以并购重组委委员名义对外公开发表言论及从事与并购重组委有关的工作;
(十)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