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刑法中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关系解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的心理状态。而在行为人认识的过程中,犯罪故意由两大因素构成:一是认识因素,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意志因素,即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密切相关、互相依存,不可割裂关键词:犯罪故意;认识因素;意志因素正文:在行为人认识的过程中,犯罪故意由两大因素构成:一是认识因素,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意志因素,即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密切相关、互相依存,不可割裂。认识因素的含义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就是对犯罪故意认识因素含义的说明。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所特有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犯罪故意是以认识因素为基础的,在认识因素基础上形成的意志因素是决定行为实施、行为方向的内在心理动力。即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明知”和“会”两个方面。明知的内容包括法律所规定的构成某种故意犯罪所不可缺少的危害事实,也就是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事实。所谓“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某种特定的危害结果,二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要发生某种危害结果。不知道这个能不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