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疫情补贴

1.给医护人员的补贴:根据财政部和人社部以及上海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直接参加确诊患者的救治以及核酸检测等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参加其他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给企业的补助:重点行业和冷链行业相关岗位的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可以享受到全额的财政补贴,企业的防疫消杀费用可以享受到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如果企业想要领取,可以咨询一下上海市卫健委填写材料提交申请。在疫情期间,企业还可以享受到职工线上技能培训费用的补贴,具体的标准是每个职工600元,每个职工可以享受到三项培训,每项培训不少于24个课时。如果企业想要申领这项补贴,可以通过上海市人社部门的网站填写材料提交申请。

3.给个人的补贴:在疫情期间缴纳过失业保险的个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补助,在前12个月领取失业补助的按照1975元每月的标准发放,在第13到第24个月领取失业补助的,按照1580元每月的标准发放,延长领取失业保险的按照1330元每月的标准发放。如果居民想要领取,可以通过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领取。

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时因势因情施策,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综合实施退税减税、降费让利、房租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助企纾困政策,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