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时间 办理位置和所需材料

要件:

(一)企业、事业、工会、社团、个体、农业合作社、医疗诊所办理定期复审应提交以下要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

2、当年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外文护照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有变更的提交《变更核准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章。

(二)机关定期复审单位应提交以下要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

2、单位成立批复或单位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有变更的提交文件;

5、公章。

(三)法律服务所、驻沈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办理定期复审应提交以下要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

2、执业许可证、外埠驻沈登记证、宗教场所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有变更的提交文件;

5、公章。

地点:沈阳标准化研究院

沈阳铁西区滑翔路26号(医大二院滑翔院区北门斜对面)

周期:3月1日—5月31日

电话:8868++5511

注:

1. 复印件均需用A4纸张,复印清晰。

2. 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正、反面合印在一面且方向一致、清晰、有效。

来源: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