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的24小时能否见律师
法律分析
在被拘留的24小时内,可以委托律师到派出所了解案情,但是鉴于案件还在侦查之中,而且刚刑拘不久,派出所掌握的情况很可能也是比较有限,更加不可能有定论,因此能够了解的情况还是比较有限的,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别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律师的工作主要还是为后期的辩护,尤其是为接下来的37天辩护做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一、 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