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是法律不禁止的但是道德不允许做的事?

如:见死不救、婚外情、一夜情、违背职业道德等。

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有先进与后进之区分。道德是多层次的,而且是多元的,不可能用同一标准去要求所有的人,况且社会上还总有些置基本道德于不顾的极端个人主义者。为了保护人民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必须有法律强制力,这种强制力就是对违反基本道德的威慑。法律一旦形成,对社会主义道德起着增补、强化和保障的作用。尽管没有一个国家完全靠强制力来维持,但如果没有强制力的保障,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保持长治久安。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和遵守,必须依赖于道德的支持。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体现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如果法律违背了社会主义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不仅得不到公众的承认,而且会破坏生产力,阻碍社会的发展。法律所体现的道德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道德又具有法律的性质为人民所遵守,这样我们在道德里遵循法律,在法律外遵循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