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被骗属于涉及法律相关的部分?

你好,招生被骗其触犯诈骗罪。招生诈骗类似高考诈骗,该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基本都是虚构自己有替他人办理入学的能力,他们经常虚构自己是机关领导干部,领导秘书等,有时还虚构自己是国家部委工作人员或者各高校教师。骗术一:发布虚假查分网站、虚假招生信息行骗。不法分子利用考生考后希望早知道分数的心理,发布虚假查分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盗取考生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资料,进而盗取考生的网络支付账号,甚至复制手机SIM卡,盗取网上银行信息。还有不法分子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设立虚假招生网站、谎称虚假合作办学单位等途径招揽生源进行网上录取,声称考生可取得正规学籍。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骗术二:谎称通过“特殊渠道”招生,或冒充军队、高校招办人员行骗。不法分子利用自主招生、定向招生政策误导家长,谎称通过“内部指标”保证录取,或摆出“自主招生”“定向招生”“特殊培养”“机动指标”“国防生”“特长生加分”等名目,骗取钱财。不法分子还会冒充高校招办工作人员,租用办公地点、考试场地,设立小语种、艺术类提前招生考试现场,伪造高校招生文件、印章,私自组织考试,骗取考试费和录取费。实际上,经教育部批准进行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考生均要参加高考并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后,通过填报志愿,经各省级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须按省级招办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公示,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可能通过“特别途径”加分。骗术三:利用公开信息行骗。针对部分家长和考生不了解熟悉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渠道,不法分子查询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结果,却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收取钱财。骗术四:利用补录环节行骗。骗子利用考生及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和规定的弱点,打着补录旗号行骗。实际上,各地招办对落榜考生会进行网上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再打电话,更不会派人找家长。骗术五:故意与其他教育形式及非学历教育混淆行骗。一是不法分子把普通高等学校与现在其他高等教育形式混淆,比如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教育,声称只要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可以上名牌院校。二是不法分子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骗术六:伪造录取通知书行骗。对于所谓“招生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给的录取通知书,或是莫名收到某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首先要上网查询,核对真伪,如网上一时查不到,应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当面咨询或电话查询,以防上当受骗。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骗术七:“低分高录”“跳挡”录取行骗。招生期间,不法分子声称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线的考生录取到一本院校,让专科分数线段的考生录取到本科院校,向考生家长骗取钱财。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