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手段对待党员”

党章规定:“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这是因为:

解决党内是非问题,只能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一方针主要是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在处分党员时,不能采取违反党章的手段,要采用党纪处分以及党章允许的其他方式,否则会混淆是非,伤害同志,破坏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起不到有效的帮助、教育犯错误的同志的作用。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因为,党员也是国家公民,党员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解决党内是非问题,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否则,如果采取违反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内同志,那就不仅会侵犯党员的合法权益,而且会践踏了法律。

解决党内问题和矛盾,包括对违犯纪律党员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如果采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势必会出现“逼供信”等不正常现象,造成冤假错案。“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使党内许多同志包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惨遭迫害,使党的事业遭受严重损失。这个教训,我们应当永远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