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解释出台 法律工作者怎么应对
1、《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出台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所代理的诉讼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位于本辖区的证明包括户籍地址信息、经常居住地址信息、登记注册地址信息、办事机构地址信息等。
2、诉讼当事人双方都不在本辖区的诉讼案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权代理,法院不予认可其代理资格。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上没有“法律工作者”的称谓。对于乡镇法律服务所中的法律从业者,法律上称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二字,体现了其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的局限性。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