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军人在退伍以后,就不属于军婚的范畴了。一些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以及在一些军事单位中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都属于非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是不能够按照军婚进行办理的。军婚是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的,如果破坏了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该要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打击。
退役军人婚姻能受相关法律保障,但是不再受军婚保障。军人在退伍以后,就不属于军婚的范畴了。一些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以及在一些军事单位中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都属于非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是不能够按照军婚进行办理的。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