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人需要什么手续?
人如果已经被关进看守所,那么意味着当事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被关进看守所后一般有3种情况,第一种是证据不足,公安机关直接放人;第二种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如果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那么公安机关也会放人;第三种情况就是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那么就会进入到审判环节,也就是很大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了。第一、二种情况是对当事人是最好的,不构成刑事犯罪,第三种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很大程度上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因为已经经过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审查,构成刑事犯罪的几率很大。 ?
我们通常把公安机关审查阶段的37天称之为“黄金救援时间”,因为案件每向前推进一个阶段,那么当事人就多一份危险,当事人和家属不能坐以待毙,想着为了节约律师费,想等等看公安机关是否会先放人,先放人就不用请律师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公安机关之所以抓人,是因为掌握了当事人的违法犯罪不利证据,而当事人目前已经失去人身自由,唯一能与当事人和公安机关进行有效沟通的,一般只有代理律师,家属一般对刑事案件法律是不太懂的。
人被关进看守所后,家属应当及时委托律师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取得联系,沟通相关案情,争取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案情严重,建议直接委托,如果不太严重,可以先委托律师与办案民警沟通案情,初步了解情况,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