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职责范围及义务

一、物业职责范围是什么

1、物业职责范围是:

(1)合同义务。小区物业公司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安保义务。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3)部分基础设施的委托管理义务;

(4)做好物业管理区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保养,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5)做好大楼和小区内的交通管理;

(6)加强车辆管理,防止车辆丢失、损坏或酿成事故,要求小区保持物业辖区的道路、过道的畅通;

(7)搞好财务管理工作;

(8)及时办理物业及附属设备的财产保险,避免由于自然灾害给业主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9)建立物业档案,随时掌握产权变动情况,维护物业的完整和统一管理。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二、物业的义务是什么

物业的义务是: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和使用者日常生活所需的便利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

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