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和不予立案的区别

法律分析:1、适用阶段不同。2、法律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依据的是程序法。3、解决的问题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是对当事人的起诉权的否定。4、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