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电摩的新政策

三环线以内区域(含三环线)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市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转入。三环线以内区域禁止摩托车销售。禁止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非法改装摩托车;禁止摩托车加装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1.电动车无牌不上路

据武汉交警介绍,根据新规,电动车无牌不得上路,否则罚款50元并扣车,而超标电动车按照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若车主无摩托车驾驶证,则要依据“无证驾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车主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以“驾驶无牌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12分。

2.一辆车对应一个牌照

武汉交警:一个车牌只能对应一辆车,如果第一辆车有正规牌照,新换一辆车不能将原牌照挂上去,否则有套牌嫌疑,将被罚款50元并扣车。

3.后座只许载一名以下12岁儿童

武汉交警:根据新规,骑电动车上路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如果违法带人,将会面临50元处罚,如果拒罚还可以扣车。而用电动车跑“电的”,处罚将会更严重:罚款3000元并扣车。如果顺路带了别人一程,且收了钱,将面临非法营运的处罚。

4.电动车需靠右行驶

武汉交警: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不靠右行驶,乱穿机动车道的,罚款20元,拒罚可扣车。

5.电动车不能违停

武汉交警:非机动车也有“违停”,电动车挡住公交车站道路因为影响了交通,属于“不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可罚款20元,拒罚可扣车。

6.不能改装电动车

武汉交警:非法安装阳伞、顶篷等,看似方便,实际上却破坏了电动车本身设计的平衡,转弯时很容易出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罚款50元,责令改正并扣车。武汉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早在2011年6月,《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时,就明确规定,对当年6月17日前未纳入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核发了黄底黑字的临时号牌,有效期为3年,到2014年9月30日期满后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当年6月17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牌,商家也不得向消费者销售超标电动车。因此,黄牌车到了明年9月30日后将不能在武汉上路行驶,车主只能将车自行将车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租赁经营、停放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