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达人,我想问一下土地方面的问题。现在政府有没有权力,随便收回农民的耕地。

政府无权在未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耕地进行无偿收回的,我国的《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如果集体土地要求收回或流转给其他行为人,则必须征得集体所有者的同意,你们有权申请相应补偿。除非我国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有相关的规定可以无偿流转使用权,不过我想应该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