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

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没有超过三十分钟说明其理由,只要合理、合法一般是会继续审判;但超过的时候比较久,那么法院就会另行处理了。原告在开庭的时候没有特殊的原因是必须要到庭的,否则法院可以判原告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应当在出现无法出庭事由法院确定的开庭日前向审理案件的法庭申请延期开庭。

原告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替自己进行诉讼。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没有正当理由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有两个:

1、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采取拘传措施让其到庭等;

2、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民事诉讼原告委托了代理人的,除了必须出庭的案件当事人,如诉讼离婚案件等,可以由代理律师全权代理,原告可以不出庭,但需要出具委托书。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