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疫情期间机票全额退款的条件

法律分析: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2、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可免费退票或至少免费改期一次,航空公司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此政策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四十九条 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五十条 发生线路中断旅客要求退票时,在发站(包括中断运输站返回发站的)退还全部票价,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但因为涨价收的部分和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退。如线路中断系承运人责任时,按本规程第四十九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