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你好,平江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09]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城规划区内因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实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应当遵循统一征收、统一补偿标准、依法合理安置的原则,确保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得到合法合理补偿安置。相关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支持、配合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 县城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货币安置;2、公寓安置;3、宅基地安置。由被征收人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