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法律关于宵禁
曹操20岁被举孝廉,先入京为郎官,后来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初到任,就造五色棒十来根挂在衙门两侧,有违反汉律的,乱棒打死。中常侍蹇硕的叔父蹇图违反宵禁规定,就被曹操乱棒打死了。这件事当时影响很大,曹操初为官,就敢动当时炙手可热的十常侍的亲人,其魄力可见一斑!
至于曹操当时棒杀蹇图,是不是有什么目的,笔者无法揣测。但这件传达的意义,倒是可以粗浅分析一下:
首先,这是曹操法家思想的初步实践。曹操的思想比较庞杂,既有儒家的崇礼尊贤,又有法家的依法治国,还有墨家的节俭薄葬,也有道家的道法自然……这些反映在文学上,就是建安风骨。反映在政治上,像杂家,但又不是吕不韦的风格。
概括地说,曹操是以儒入仕,以法治国。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学”以后,儒家思想就是汉朝正统思想,所以入仕的人都要通过儒学入道。曹操举孝廉也是如此。
但曹操入世以治理地方也好,治理国家也好,更多地偏重于法家。郭嘉在官渡之战献上的“十胜十败论”就把曹操法治精神上升为取胜之道之一,即“治胜”:
《三国志.魏书.郭嘉传》裴松之引《傅子》:……汉末政失于宽,绍以宽济宽,故不慑,公纠之以猛,而上下知制,此治胜三也。……曹操认为“拔乱刑为先”,汉末及三国不正是乱世嘛?所以他坚决地用法治思想来治理国家。
曹操初入仕,当然要实践他的以法治国理念。而洛阳北部尉又正是主管治安的工作,正好成为他的法治思想的试验田。
曹操一上任,就造了五色棒,并发布戒令,违法者棒杀。蹇图不是第一个死在曹操五色棒下的人,在蹇图前,已经有多人被曹操“棒杀”了: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三]曹瞒传曰:太祖初入尉廨,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余枚,有犯禁,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后数月,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京师敛夡,莫敢犯者。《三国志》讲得很清楚,“有犯禁,不避豪强,皆棒杀之”,说明曹操在蹇图之前,已经棒杀了一些违禁的豪强和平民。
蹇图是在这帮平民、豪强被棒杀之后的数月,违反宵禁规定,而被曹操“一视同仁”的棒杀。
法家讲究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想当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一样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太子赢驷犯法,他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一个被砍了脚,一个被割去鼻子。
曹操信奉法家,当然知道商鞅的故事。一个太监的叔叔,比起秦惠文王赢驷的师傅身份差远了。曹操当然可以“一视同仁”地棒杀之,这是很自然合理的逻辑。
曹操因为后台强硬,虽然棒杀蹇图,中常侍蹇硕不能把曹操怎么样,但估计连同蹇图在内,曹操棒杀的其它有后台的亲戚较多,曹操得罪的权贵也自然多。所以没多久,曹操就被明升暗调到顿丘当县令了。后来受妹夫牵连,被免职,估计也和得罪权贵有关。
黄巾起义爆发后,曹操被拜为骑都尉,随皇甫嵩征讨黄巾。后调任济南相,在济南相任内,曹操继续他的法治理念。济南相内有县令十个,曹操上奏免掉8个贪脏枉法、攀附权贵的县令,再次引起震动。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光和末,黄巾起。拜骑都尉,讨颍川贼。迁为济南相,国有十余县,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于是奏免其八;禁断淫祀,奸宄逃窜,郡界肃然。曹操后来迎天子于许昌,官越做越大,依然一以贯之地用法家思想治国。
因而,曹操棒杀都已经违禁的豪强及蹇图的举措,应该就是曹操法家思想治国的初步实践。
其次,这是曹操借“治京”积累“治军”经验。曹操虽然出身官宦之家,但年轻时并不喜欢读书,估计是不喜欢儒家的咬文嚼字吧。但是对练武和兵法却非常感兴趣,曾抄录许多兵法书籍,并对孙子兵法进行了批注。这些行为可以推测曹操对带兵打仗感兴趣。
要带兵肯定必须会治军,而治军最基础的一条就是要纪律严明,只有纪律严明,才能建设正规军,否则肯定是一群散兵游勇。
而法家的严格执法正好和治军的严格军纪一脉相承,互连互通。
曹操所担任的洛阳北部尉,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长角色,也是一个半军事化组织,曹操很有可能借整治社会治安,来积累从严治军的经验。
这些经验应该不久就派上用场,任骑都尉征讨黄巾贼的过程中,曹操也是因为用兵有方,大破黄巾,斩首数万,才迁为济南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