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扣押依据条款

可以参考以下的依据条款:

1、《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掺杂、异物、含有毒害物质、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物质”。

2、《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措施避免危害扩大,及时组织调查处理,消除危害,并向社会公布信息,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3、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若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确认过期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相关执法部门有权扣押该批次商品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