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公民》告诉了我们什么?
如果天理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电影《守法公民》
究竟什么是法律?是否就是我们捧在手上宣誓效忠和服从的那本法典?它是统治者意志的解释还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条件?如果说它法力无边,何以有无力吐槽的逃之夭夭?如果说它just shit,在它统治与庇护下的我们情何以堪?人类是否太过于执着于添加注释这件事情?为好注释,为坏注释,为善注释,为恶注释,为对注释,为错注释,为一切有的没的批注自己的解释。然而呢?当高大上的律法词典恰恰庇护了杀千刀的罪恶,当你发现一个已经逾越人之所以为人的底线的玩意儿跟你居然在同一个羽翼下取暖,你又该为这双臂膀做什么样的注释?为“什么是有罪什么是无罪”解释得越多是否越显得软弱?
在这个故事里,惩治罪恶的似乎已经不是负有惩恶扬善责任的法律,而是原始的人伦天理。人们已无力拯救自己,拯救正义,只能把烂摊子推还给上帝。最终一个凭借命运赋予神力的男主,惩治了所有的邪恶,包括他自己。在这部电影里,庄重的法庭与庭外控方与罪犯的握手照片,手按律法的就职宣誓与急于寻找随便一条只要可以解除麻烦就行的法定罪名的政界密会,对比着实令人唏嘘。律法终于变成了真正的反一号,像是一个隐藏背后的终极大Boss,无情的丢下引燃炸弹的那个火机,然后潇洒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