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能进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吗
不能
业委会筹备组可以视为一个制定规则和纪律的机构。筹备组要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等等。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首先自己就违反了法律规定。这样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给别人制定规则?
根据相关法规
业委会筹备组制定《管理规约》时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三)物业***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四)业主***同利益的维护;
(五)业主***同管理权的行使;
(六)业主应尽的义务;
(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欠费的业主自己如何去面对这第4条、第6条和第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