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当事人陈述

法律分析:在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有一个举证的环节,就是当事人出示证据的重要环节,而且证据的种类包括了人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的陈-述等等。证据的分类,实质是深入研究运用证据的客观规律,以便提高运用证据查明事实真相的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 (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