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自考法学4月份自考时间安排

河北省石家庄市自考法学4月份自考时间安排介绍如下:

河北省石家庄市2023年4月的自考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5日至16日期间。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考生可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同时,建议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学习与休息时间,以确保能在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7.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腔闹,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扩展资料:

岁慎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官方网站可查询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证书。湖北每年有三次考试,不同地区的考试次数有差异。